一宗涉及2019年10月交通意外的民事赔偿案件,近期于高等法院继续审理。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原告因意外导致的身体损伤,是否实质性地剥夺了其进入幼儿教育行业的可能性,以及被告方提出的行业就业环境恶化因素对赔偿金额的影响。
事发于2019年10月6日,地点位于深水埗区钦州街。当时,被告郑国泉驾驶的一辆的士在受到示威者围堵后,失控驶上行人路,导致两名女性受伤。原告白凯琳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在随后的医疗过程中,白凯琳的膝盖骨发生碎裂,并经历了多达7次的手术进行重组,身体遭受了严重创伤。
白凯琳现职于某幼稚园担任文员,她向法庭陈述,在2017年获得高级文凭后,她曾在一家建筑材料公司工作。其职业规划原本清晰:通过打工积蓄20万元,用于偿还修读高级文凭时的学贷,并为后续深造储备资金。她计划自2020年起修读衔接学士学位,通过提升学历来增强在幼教领域的竞争力。根据原定的时间表,她打算视乎情况选择两年全日制或四年兼读制的课程,目标是在2022年或2024年正式投身幼教行业。
然而,这场意外彻底打乱了她的职业规划。白凯琳指出,受伤后的身体恢复情况及其带来的负担,使得她无法按计划完成学业或适应幼教工作的体力要求。她强调,自己坚持投身幼教是出于对工作的热爱,而非单纯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赔偿。如果仅从体力劳动强度和经济回报角度考量,她完全可以选择其他薪水相近但体力消耗较低的职业,无需让身体承受额外的伤痛。
针对原告的主张,被告方提出了不同的视角。辩护方引用了近年来的行业数据及新闻报道,指出由于收生人数变化等因素,幼稚园行业面临收入压力,出现了部分幼稚园结业以及幼教人员裁员的状况。被告据此质疑,即便白凯琳能够顺利毕业,在当前就业环境转差的背景下,她能否成功竞争到幼教职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对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提出挑战。
对此,白凯琳反驳称,行业机会减少并不等同于完全没有机会。她目前已在幼稚园担任文员,这本身就是她努力弥补未能正式受聘为幼教老师的一种方式。她坚持认为,自己的职业选择基于个人热诚,意外事故对这一梦想的打击是客观存在的,不应以行业整体就业率的波动来否定其个人受偿的权利。她向被告追讨的赔偿金额包括至少840万元的医药费及相关损失。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法庭将就原告所受损伤与其职业发展规划受阻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被告方提出的行业背景因素如何影响赔偿评估,进行进一步的考量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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