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二零一二年的南丫岛海域渡轮相撞事故,其后续司法程序近日出现重大转折。四名遇难者亲属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死因裁判法庭关于涉事“南丫四号”缺失水密门设计未达过失标准的裁决,并请求就相关安全议题重启调查。因未能取得法律援助,相关方已于本月二十日向法庭递交终止诉讼的通知。二十二日案件开庭时,申请人并未现身。主审法官欧阳桂如据此正式驳回其覆核许可申请,至此该起法律争议依法终结。
回顾案件脉络,当年渡轮碰撞导致三十九人罹难。死因裁判官在早前研讯中认定,船舶缺乏水密门设计并未违反安全规范,不构成过失。对此,死者梁家杰的两位亲属梁淑玲与梁家欣、死者赵少琼的弟弟赵炳全,以及死者徐志伟的父亲Tsui Keung,于本年四月自行向高院提交覆核申请。该案被告为死因裁判官,海事处处长、财利船厂、港灯(“南丫四号”船东)及港九小轮(“海泰号”船东)均被列为案件利害关系人。
申请方最初期望通过司法程序挑战官方结论,但后续因未能获批法援资助,最终决定主动撤回诉讼。高等法院在接获中止程序通知后,依法作出驳回覆核许可的裁定。目前,死因裁判法庭的原始裁决维持不变,相关海事安全监管议题亦随法律程序结束而暂告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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