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起,相關法規修正案逐步落地,重點涵蓋提升未稅煙草違約成本,並全面禁止在開放區域持有新型吸食器具。衛生防護中心於本月22日公開最新執法數據,顯示專責機構已針對28宗涉嫌違規輸入新型煙草制品的案卷展開起訴程序。累計30名涉案者已被法院裁定有罪並執行監禁,實際判處期限介於4星期至8個月之間。
當前正值暑期跨境出行密集期,執法部門針對返程旅客發布明確指引。相關單位指出,任何個人將電子煙、加熱式煙草或植物基替代品等新型吸食設備帶入本港,均直接違反現行規定。過往司法裁決表明,違者將面臨最高200萬港元罰款及7年有期徒刑的頂格處罰。此次修訂內容還特別針對公共場所持有新型煙草器具的行為劃定紅線,並同步上調未繳稅煙草類別的處罰標準。
監管機構強調,跨境流動期間需嚴格遵守雙方管轄區的相關條款。新型吸食用品的輸入行為不適用個人自用豁免條款,查獲後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目前多起典型案件已完成審理,旨在強化法規約束力,引導公眾遵守合規要求。執法團隊將持續監測跨境流動帶來的監管壓力,並動態調整查驗流程以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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