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柔性修复”新路径。在近期处理的广元市青川县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法庭针对被告张某等人因经济困难难以全额缴纳赔偿金的现实困境,联合公诉机关及渔政行政机关,确立了“经济赔偿+协助巡护”的创新替代方案。
该机制允许涉案人员通过参与长江水域的日常巡护劳动,以劳动所得报酬逐步折抵应缴赔偿金。这一举措不仅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更通过身份角色的转换——从破坏者变为守护者,使其亲身参与生态维护,弥补了因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
此种模式超越了传统刑罚的局限,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中修复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理念。通过这种柔性手段促进社会共治,不仅实现了生态修复的目标,也为推动生态保护从单一惩罚向多元治理转变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实践样本。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