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今日处理一起涉及公职人员的隐私侵犯案件。被告许智恒,44岁,任职食环署助理小贩管理主任,就两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名当庭认罪。裁判官苏文隆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保释,并将案件押后至9月2日,以便社工准备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届时将正式判刑。
据法庭了解,案发于2026年5月4日下午约6时,地点位于旺角港铁站大堂通往E2出口的楼梯间。警方指出,当时有警员目击许智恒在站内长时间注视两名身穿黑色短裙的女性,并尾随二人至楼梯处,将手机镜头对准其裙底进行拍摄。警方随即截停被告,在其手机内检获一段长1分15秒的影片,画面清晰显示事主的大腿及内裤部分。
许智恒在警诫下供称,作案动机源于工作压力大及与妻子感情出现裂痕,见到两名年轻女性后未能克制冲动。他向警方求情,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并承诺绝不再犯。此类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更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公职人员应以此为戒,严守行为底线。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