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发布了新的常态化医疗保障帮扶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础性支持,防止因病导致收入急剧下降。
该指导意见计划于202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核心举措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医保、民政、农业农村及残联等相关部门定期交换信息,以有效预防因疾病引发的返贫风险。医保平台会定期对参保人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的个人经济负担进行筛选,并向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推送预警信号,以便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在保障待遇方面,新规着重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多层次保障的综合减负能力。方案要求将医疗救助对象纳入医保体系进行分类资助,确保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群体能够稳定参与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的门诊和住院保障水平将继续维持现有基准,医保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维持在70%左右的水平。
为夯实救助底线,文件明确了依申请救助的申请流程,确保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群体能顺利纳入救助范围。在新政策的指导下,针对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对象,将遵循“先医保后救助”的原则,实施相应的救助安排,以全面遏制因病返贫的趋势。
此外,为提升服务便利性,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引导医疗救助对象优先选择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耗材和诊疗服务。文件设定了具体比例限制,要求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的占比控制在5%以内;而对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该比例则限制在10%以内。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