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近日就一宗阻碍执法及袭击案件作出裁决。主审法官苏文隆针对被告罗智勇的违法行为,判处其罚款2000元及监禁4个月,并宣告缓刑3年。
法庭审理显示,涉事男子现年52岁,任职餐饮服务员。事件发生于2026年4月8日下午,地点位于深水埗北河街市政大厦周边。当时两名食环署人员正在该处进行环境巡查,发现罗智勇在公共场所随意吐痰,遂上前开具定额罚款通知书。在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时,该男子不仅拒绝配合,还试图转身离开现场。执勤人员朱启东随即张开双臂进行阻拦,双方发生肢体接触。罗智勇使用右前臂用力推搡对方,导致朱启东失去平衡摔倒。事发后,罗智勇未等待执法人员进一步处理,便沿大南街方向逃离现场。
次日,警方在深水埗港铁站出口附近将其抓获。面对警员询问,该男子承认因一时冲动实施了上述行为。根据提交的医疗记录,涉事职员随后出现后脑及腰部酸痛症状。
经法庭核实,被告对两项指控均无异议。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性质及被告认罪态度,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