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AI虚拟人代言美瞳的广告近日引发舆论风波,该广告宣称产品'戴了一天都很舒服',但虚拟形象并无真实佩戴体验,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广告已全网下架,安徽滁州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根据现行广告法,广告代言人仅限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无法独立承担代言责任。这使得部分商家将虚拟人视为规避合规约束的'挡箭牌',而品牌方、运营方与平台方的权责划分仍不清晰,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加。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虚拟IP商业化已进入快车道,但法律框架尚未同步完善。业内专家建议,应加快制定AI生成内容标识制度,建立数字人备案机制,明确各参与方的连带责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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