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虚拟人代言踩红线:法律空白亟待填补

图片只作辅助表达,并非真实画面,由 AI 生成
资讯来源:互联网公开资料整合

一则AI虚拟人代言美瞳的广告近日引发舆论风波,该广告宣称产品'戴了一天都很舒服',但虚拟形象并无真实佩戴体验,涉嫌虚假宣传。目前该广告已全网下架,安徽滁州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根据现行广告法,广告代言人仅限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算法生成的虚拟形象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无法独立承担代言责任。这使得部分商家将虚拟人视为规避合规约束的'挡箭牌',而品牌方、运营方与平台方的权责划分仍不清晰,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加。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虚拟IP商业化已进入快车道,但法律框架尚未同步完善。业内专家建议,应加快制定AI生成内容标识制度,建立数字人备案机制,明确各参与方的连带责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浏览 14889 · 资讯ID: 33494

返回首页

相关问题

AI虚拟人代言为何容易涉嫌虚假宣传?
因为虚拟人没有实体体验,无法真实试用产品,其宣称的'使用感受'缺乏事实基础,容易触碰广告法关于虚假宣传的红线。
当前法律对AI虚拟人代言有何监管空白?
广告法规定代言人须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虚拟人不具备独立法律人格,导致其无法独立担责,而品牌方、运营方和平台方的权责划分缺乏细则,增加了监管难度。
如何规范虚拟IP商业化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需要完善法规细则,如强制标识AI生成内容、建立数字人备案机制,并明确各方连带责任,同时品牌方应优先采用真人实测等可信方式推广涉及人身健康的商品。
标签: AI 消费 监管

评论 (0)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