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正式生效。在此背景下,北京、内蒙古及青海三地检察机关于8月11日通过线上平台,启动了党建联建暨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生态协作对话活动,旨在通过协同治理机制提升生态履职效能。
在具体实践层面,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展示了其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的治理成果。该院针对多家企业违法占地及破坏植被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成功推动11家企业迁离保护区,并建立了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该举措不仅遏制了违法行为,还恢复了自然生态功能,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人民检察院则聚焦澜沧江源头保护,明确“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核心使命,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溯源治理及普法赋能等工作。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指出,三地协作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属地街道在守护绿水青山上的使命同源与目标同向,这种跨地域合作为中国的生态保护凝聚了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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