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平台近期下架了一则涉及AI短剧角色“方桃子”的美瞳推广视频。该视频于8月初发布,以剧情种草方式宣传产品佩戴舒适及高光定轴等技术特点。随后,大量网友指出AI虚拟形象不具备真实生理机能,无法拥有“佩戴一天舒服”的真实体验,从而引发关于AI代言合法性的广泛争议。
针对AI虚拟人是否具备代言医疗器械资格的疑问,品牌属地监管部门——滁州市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处理。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迪解析称,依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需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AI数字人缺乏独立法律人格,不能成为法定代言人。尽管AI角色本身不受代言人条款直接约束,但广告主仍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涉及虚假宣传,广告主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随着数字营销技术的发展,品牌方在利用虚拟形象进行商业推广时,应严格区分技术展示与产品功效承诺,确保合规经营,避免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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