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南京举行的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正式解读了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最新政策。此次发布的《通知》包含四项增量举措,其中最受关注的是针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行的“立项即开工”改革。该政策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打通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审批堵点,推动建设进程由传统的“等待审批”向“即批即建”模式转变。
这一改革的核心依托是国家下放的前置用地审批权。根据新规,凡属省级以上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单独选址项目,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即可按需办理先行用地手续。这些条件包括取得立项批复、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用地红线的稳定意见、相关用地主体同意以及补偿款预存证明或进账凭证。此举打破了以往必须完成全部用地手续方可开工的限制。
在操作流程上,江苏构建了“市县申报、省级终审”的标准化办理模式。全过程强调规范化与闭环监管,严格限定先行用地批复的时限要求,并督促项目方按期申请正式用地。这种机制不仅消除了因标准不一导致的反复沟通成本,还通过统一全省申报口径和制定标准化请示模板,显著提升了报批质效,确保项目能够迅速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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