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一男子网恋诈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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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网络诈骗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傅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此类案件反映出网络交友场景中隐藏的财产风险,值得公众警惕。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11月,傅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张某,在得知对方曾遭电信诈骗并背负贷款后,虚构跨境电商从业者身份,谎称拥有两套房、两辆车,并承诺帮助偿还欠款以获取信任。此后,傅某以电商资金周转、亲友住院垫付医药费等理由,先后六次诱导张某通过信用卡套现、信用贷款等方式转账,累计骗取34.69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车辆、黄金等个人消费。

张某察觉受骗后要求退款,傅某仅归还15.57万元,剩余19.12万元未还。2026年1月,傅某主动投案。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并认罪认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剩余违法所得。法官提醒,网络交友中涉及借贷、转账的请求应保持高度警惕,遭遇侵害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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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傅某是如何取得张某信任的?
傅某虚构自己从事跨境电商,拥有两套房和两辆车,并谎称能帮张某偿还欠款,以此获取信任。
傅某骗取的资金总额是多少?最终退赔情况如何?
傅某累计骗取34.69万元,仅归还15.57万元,仍有19.12万元未归还,法院责令其退赔剩余款项。
法院为何对傅某从轻处罚?
傅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轻处罚情节,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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