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半年28.5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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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北京累计有28.5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工作,这表明当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对信用修复体系进行了系统性升级。除了原有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移除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这几项基础工作外,修复场景也得到了扩大,现在覆盖了企业的全生命周期。

为简化办事流程,系统实现了关联修复的同步处理。以往,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信息可能需要分别处理,但现在一旦企业完成了处罚信息处理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相关的失信信息便能自动停止公示,无需再次提交材料,这极大地减少了重复操作。

在信息公开方面,修复范围也扩大了。此前,只有监管部门公开的处罚记录可以申请修复,现已纳入企业自行公示的处罚信息范畴。对于此类情况,申请受理后七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处理,旨在消除企业在招投标或商务合作中遇到的信用阻碍。

对于处于重整或和解执行阶段的企业,系统设置了临时修复机制。这些主体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书申请临时处理,失信信息会被暂时屏蔽并标注为“重整计划执行中”,确保重整或和解协议的顺利推进。待相关程序结束后,再申请正式修复,从而恢复企业的正常信用状态。

此外,当企业依法注销后,系统会全面清理其所有失信信息。这包括自动停止公示行政处罚和检查结果中的失信内容,并移出各类失信名单,确保经营主体退出过程的信用信息得以彻底清除。

在拓展服务的同时,北京市场监管局也着力于流程的再造。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等平台开发新功能,信用修复事项从最初的三类扩展到了七类。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系统能够根据规则自动完成修复或在线办理。同时,“京通”小程序也同步更新了相关功能,方便企业随时在线提交申请并跟踪进度。

对于免申即享的类别,有几项规定简化了流程。例如,若经营主体因未及时报送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后系统会自动移除。此外,对于公示期满三年的抽查检查结果中的失信信息以及企业自主公示的处罚信息,系统也会自动识别并停止公示。当企业注销时,系统将同步完成所有失信信息的清理工作。

为了提升办理效率,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时限进行了缩短。例如,对于行政处罚公示期限或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修复,时限已压缩至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时限缩短至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对于因无法联系到登记住所而被列入异常名录的情况,修复时限进一步缩短至核实之日起2个工作日。

针对重整企业在处理失信信息时可能遇到的两难困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双方定期互通破产重整案件的涉企信息,向破产管理人提供信用修复的指导,包括明确的修复路径和所需材料清单,用信息流替代了企业多次往返各部门的沟通,帮助企业在重整阶段实现快速响应和彻底恢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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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上半年北京完成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数量是多少?
累计有28.5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工作。
信用修复体系有哪些主要升级点?
体系新增了四类修复场景,修复类型拓展至七类,并实现了关联修复的同步清零,同时完善了全程网办功能。
对于重整或和解阶段的企业,如何处理失信信息?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凭法院裁定书申请临时修复,信息会被暂时屏蔽后,待重整或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再申请正式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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