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矿山事故:死者死亡原因经司法鉴定认定为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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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神达花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事件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对事故进行了统计核销。此次事件涉及一名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最终死者死亡原因被后续的司法鉴定认定为自杀。

事故发生于2025年12月20日。当时,在治理“南帮1410水平运输道路安全挡墙高度不足”的安全隐患时,现场安全员和指挥员在人员停车后,一名司机在不听从指令的情况下突然加油倒车,不幸掉入集水坑,造成了人员伤亡。

事件发生后,花沟煤业立即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以及原平市人民政府汇报了情况。随后,山西局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花沟煤业方面提出了对其死者死亡原因的疑问,暗示死者可能是自杀。

原平市政府于2026年成立了事件核查组,召集了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以及市总工会等机构。核查组依法依规对该事件死者的死亡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经原平市公安局委托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明确指出了被鉴定人死亡方式符合自杀的认定。

基于司法鉴定结果,原平市公安局于2026年3月出具了相关调查报告,确认死者赵巍的死亡方式符合自杀的结论。随后,原平市人民政府核查组向山西局提交了报告,最终认定该事故的死者死亡是当事人赵巍自杀所致,并申请对该事故予以核销,将其归类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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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该矿山事故发生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事故发生于2025年12月20日。
事故中死者赵巍的死亡原因最终如何认定?
经原平市公安局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赵巍的死亡方式被认定符合自杀。
原平市最终对该事故的定性是什么?
原平市人民政府核查后认定该事件原因为当事人自杀,申请将其核销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标签: 司法 安徽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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