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局副局长被判十年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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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的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作出判决。最终判决结果显示,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需支付三百八十万元的罚金。

根据审理结果,张建华被认定存在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其犯罪数额被定性为特别巨大。法院查明,张建华在2008年至2025年间,利用其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项目审核中心、财务与审计司等职务上的地位和职权,为相关人员在行政审批和投资入股方面提供了便利,非法收受了超过4338万元的财物。此外,在退休后,他利用原职权为企业经营和项目承揽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获取了1170万元的财物。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到,张建华在案件发生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部分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细节。同时,他积极退还了违法所得,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也得到了其主动陈述,这被法庭采纳为减轻处罚的依据。

此案的开庭审理发生在2026年4月16日。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就证据进行了互相质证,张建华也发表了最后陈述,并表达了对认罪悔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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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张建华被判的刑期和罚款分别是多少?
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百八十万元。
张建华在案件中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是什么?
案件涉及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张建华的犯罪时间跨度有多长?
其受贿行为的时间跨度从2008年持续到2025年。
标签: 四川 投资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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