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期处理了一起涉及职场社交网络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焦点集中在离职员工利用社交平台发布负面言论引发的法律争议中。 涉事的女员工小刘在结束与前雇主的雇佣关系后,于微信朋友圈内发布针对前主管蔡先生的负面内容。其文字表述中使用了诸如“四十岁老登”及带有身体特征贬义的词汇,并指控对方存在职场骚扰、恶意拖欠薪资及设局逼退等不当行为,甚至包含祝愿对方晚年平静的语句。蔡先生认为上述言论掺杂了年龄歧视与人格侮辱,且捏造事实导致其社会评价受损,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删除相关动态、公开致歉,并索赔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及律师费在内的合计5000余元。 针对指控,小刘辩称相关朋友圈已设置可见范围限制,仅限前同事查看且保留时间较短,传播面狭窄,故不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认定,相关措辞明显超出正常情感宣泄的界限,带有年龄贬损色彩。即便受众群体特定,该言论仍足以导致当事人的社会声誉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经司法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刘最终在其社交账号上发布了公开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离职员工朋友圈辱骂前司管 调解后公开道歉
图片只作辅助表达,并非真实画面,由 AI 生成
资讯来源:互联网公开资料整合
相关问题
问
小刘在朋友圈中指控前主管蔡先生存在哪些行为?
答
小刘指控蔡先生企图骚扰她、刻意展示魅力、故意拖欠工资以搞心态以及逼迫其离职。
问
小刘在庭审中提出了怎样的抗辩理由?
答
她辩称朋友圈已设置为仅前同事可见且三天可见,传播范围有限,因此不构成侵权。
问
本案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答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公开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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