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嵩展开立案审查。调查结果显示,该人员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经查,韩嵩在任职期间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宴请及旅游安排。在人事任免与职工录用环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廉洁防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与消费卡,并纵容亲属违规获取薪酬。此外,他还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将公权力异化为私利工具,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报道指出,韩嵩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此次处理体现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零容忍态度,旨在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华润集团作为大型央企,其内部治理与人员合规性一直受到广泛关注。韩嵩的被查处,再次警示公职人员需严守纪律底线,规范权力运行。目前,相关司法程序已启动,后续进展将依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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