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法院日前就一宗家庭暴力案件作出裁决。一名71岁退休男子因不满9岁女儿拒绝在客厅用餐,情绪失控以皮带击打女童小腿,最终被裁定1项虐待儿童罪名成立,获判监禁4个月,缓刑2年。
案件发生于2022年3月至4月期间。当时女童因不愿在客厅进食返回卧室并反锁房门。被告随后进入房间,用皮带连续抽打女童腿部2次,造成皮肤破损出血,女童因此产生强烈恐惧心理。
被告N.M.S.在审理过程中承认虐待儿童罪,但否认2项猥亵及1项非礼指控,相关控诉最终未获法庭采纳。辩护律师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指出,被告过往品行良好,家属对其评价正面,且被告已与家人分居,妻子正办理离婚手续,恳请法庭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主审法官练锦鸿在判词中表示,虽然辩方提及女童患有过度活跃症,教养过程可能存在挫折感,但这绝不能成为实施暴力的理由。法官结合背景资料获悉,这是被告的3次婚姻,其他亲属证实被告平日性情温和,极少对晚辈发怒。考虑到案发系一时冲动所致,且被告认罪态度良好、再犯风险较低,法庭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理。
法官以6个月监禁作为基准刑期,因被告当庭认罪依法扣减刑期,最终裁定执行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期设为2年。宣判后,法官严肃告诫被告需深刻反省,今后与子女相处务必控制情绪,明确传递出父母在教育晚辈时严禁使用武力手段的司法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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