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大校方重申学生会系外部组织 未获授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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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外界对岭南大学内部组织关系的关注,校方于7日正式做出回应,明确界定所谓“岭大学生会”实为独立于大学体系之外的外部团体。校方强调,该组织从未获得大学的任何形式支持、同意或授权,其过往使用“岭南大学”名义的行为均未经批准。此举旨在杜绝公众误认为该团体的言行代表校方立场。

回顾该组织的近期动态,其核心成员曾于去年6月因涉嫌非法占用学生经费供个人挥霍而被警方拘捕。时任外务副会长赖卓贤等四名涉案人员的事件,引发了校园内外对内部治理机制的广泛质疑与管理混乱的讨论。

在此背景下,该学生会于昨日发布声明,宣布正式解散。声明指出,鉴于近年来校内外环境的显著变迁,经过多次联席会议的审慎评估与多方因素权衡,最终决定终止运作。该组织自1967年成立以来,已服务会员长达59年,并在告别辞中呼吁广大“岭南人”继续关心校园发展。

校方在声明中重申,早在去年7月15日已发布通告,指出该组织未按《社团条例》向警方社团事务办公室注册,不具备隶属大学的合法身份。随着解散议案的通过,这一持续数十年的组织正式落幕,校方亦表示将继续依据相关法规,致力于维护清朗有序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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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岭大校方为何强调学生会为外部组织?
为防止公众误解该团体的行为或言论获得大学认可,避免其代表校方观点,从而划清法律与立场界限。
该学生会解散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校方及该会指出,主要因近年校内外形势发生变化,经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后做出的艰难决定。
该组织此前涉及哪些违规事件?
曾卷入管理风波,多名时任及前任成员因涉嫌非法挪用公款供私人用途而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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