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于本月7日就一宗涉及幼童监护权的案件进行闭门聆讯,由法官欧阳桂如主持。一对父母曾伟邦与关佩仙因涉嫌疏忽照顾儿子Danny,早前被社署安排入住留宿幼儿中心,两人遂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接回儿子。聆讯结束后,法官未当庭宣判,裁定于9月底前公布结果。
庭审后,曾伟邦与关佩仙向传媒表示,律政司代表社署在庭上提出异议,认为保护令事宜应由少年法庭处理,申请人身保护令属滥用程序,并向法院申请讼费。两人坦言忧虑讼费构成经济压力,对裁决结果感到不安。此前,两人在入禀状中引用《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相关条款,指控社署虐待Danny且未能确保公平审讯,并指社署文件未能证明父母对男童构成重大风险,保护令理据不足。
此外,两人指出社署限制探访构成未经法庭批准的接触禁令,并认为将幼童安置在留宿幼儿中心不符合国际人权公约。法官在聆讯中仅要求双方协助解释文件,未对实质内容表态。两人表示不敢评论胜算,但认为裁决将反映香港对国际人权法的参照程度。从法律实践看,人身保护令是普通法系中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救济手段,常用于挑战行政拘留或监护决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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