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法庭:外傭牙醫案兩被告因證據不足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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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裁判法院昨日處理了一起涉及外傭涉嫌無牌經營牙醫診所的案件,其中兩名被告最終獲裁定表證不成立並當庭釋放。裁判官彭亮廷指出,控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被告的招認係自願作出,且入境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的程序存在爭議。

案件源於入境處於去年8月17日在深水埗鴨寮街110號單位展開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當時入境處人員在該處拘捕了6名外傭,指控他們違反逗留條件,並協助及教唆未經註冊人士以牙醫身分執業。在全部6名被告中,另有兩人已認罪,另外兩人早前亦獲裁定表證不成立,本案則聚焦於其餘兩人的審訊。

辯方針對控方證據提出了強烈質疑,特別是關於被告在單位內協助處理牙醫工具的口頭招認。彭官審理後認為,入境處人員在進入涉案單位時,並未有合理懷疑或搜查手令,且未能證明進入者為疑犯,此舉可能構成非法進入。此外,入境處在錄取供詞後才發出羈留人士通知書,導致被告在作出招認前未必清楚知曉自身權利,這使得法庭無法確認該招認係自願。

基於上述理由,裁判官裁定兩被告的記事冊查問記錄及羈留人士通知書不能呈堂。由於控方主要依賴這些被排除的證據,而又未能提供進一步的獨立證供來指證兩人,法庭最終裁定針對這兩名被告的控罪不成立,即表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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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為何入境處人員進入涉案單位被視為程序有爭議?
因為入境處人員在進入時沒有合理懷疑、沒有證據顯示進入者為疑犯,且沒有搜查手令,這被法庭質疑可能構成非法進入單位。
法官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的主要證據原因是什麼?
主要因為控方依賴的被告口頭招認因程序問題(如未確保自願性及知悉權利)被裁定不能呈堂,而控方缺乏其他足夠證據支持指控。
本案中共有多少名外傭被捕?其中幾人當庭獲釋?
本案中共有6名外傭被捕,其中兩名被告在沙田裁判法院的審訊中因表證不成立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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