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通报,2023年至2025年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辽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431件,以司法力量守护辽宁母亲河。这一数字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22件,涉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采砂、非法捕捞等行为;民事案件17件,聚焦水污染侵权与公益诉讼;行政案件392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开展河湖治理、辽河封育、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在审判之外,法院探索恢复性司法路径,针对流域不同区域生态特点,灵活运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例如,2025年盘山县法院投放6865余万只河蟹苗,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投放3260余万尾鱼虾苗;锦州市古塔区、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推动恢复林地及修复土壤13.8万余平方米,补植树木5600余株,并同步开展修复成效跟踪验收。同时,辽宁法院深化府院联动,联合公安、检察、水利等部门,构建“司法+行政”闭环治理模式,并在2025年全国生态日期间,由六家集中管辖中院联合发布辽宁省首个跨区域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倡议书,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保护格局。
从行业趋势看,环境资源审判正从单一惩罚向“修复优先”转型,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落地需要跨区域协作与多部门联动,辽宁法院的实践为流域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未来,法院计划聚焦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五大领域,持续完善审判机制,以高质量环境司法守护辽河流域生态安全。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