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5岁男子因涉嫌在1990年至1994年间五度非礼其外甥女,今日在区域法院受审。案件源于受害人在童年日记中记录的部分事件,这些记录成为关键证据。
受害人现年约48岁,案发时年仅12至16岁,被告为其姨丈,常在家庭聚会时留宿。据控方陈述,被告多次趁受害人入睡时触摸其身体,甚至有一次将阳具压在受害人臀部摩擦。受害人于2000年移居美国,2016年回港报案,被告随后被捕。
从法律角度看,此类案件往往因证据不足或时间久远而难以追诉,但日记等私密记录可能成为重要佐证。此案也提醒公众,对儿童性侵的举报不应受时间限制,司法系统应给予受害者充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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