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十一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在北京与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新疆这十家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正式完成了版权合作签约。此次合作被视为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以来,全国广电行业与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一次版权签约行动。该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录音制作者享有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此次签约正是这一法律条款实施五年后的关键落地步骤。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周慧琳指出,此举不仅是严格落实著作权法的务实行动,更通过集体管理制度,有效解决了行业长期存在的授权碎片化、权责不清、付酬不规范及纠纷频发等痛点。她强调,协会将持续发挥职能,推动版权事业与广电视听行业的高质量协同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俐也表示,在大数据、全媒体及人工智能时代,版权已成为广电媒体生存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广电总局将加强版权保护与运用,为受众提供更优质的视听服务。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社会服务处处长许炜认为,版权已全面纳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音集协在广电领域的签约实现了“破冰”,是协调各方利益、激活版权经济效能的宝贵实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邓玉华形容,这是制度从“纸面”走向“现实”的关键一步,为权利人与使用者搭建了合作桥梁。音集协签约代表沈永革透露,此次合作标志着广电领域录音制品获酬权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补齐了集体管理组织对权利人利益保护的关键一环。广电播出机构签约代表姚岚秋则表示,合作内容紧扣行业实际,不仅推动付酬权落地,还覆盖多种版权客体,满足了一揽子授权需求,实现了互利共赢。
签约仪式后举行的专题座谈会上,来自政府、集体管理组织、音乐产业及广电机构的代表,围绕录音制品合规使用、分区域差异化付酬标准落地以及版权纠纷多元化解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各方一致表示,将以此次签约为起点,持续完善广电版权治理体系,推动获酬权在广电领域全面落地,共建行业新生态。
本次活动由中国版权协会指导,音集协主办。作为贯彻落实著作权法的举措,该合作通过集体管理制度打通了权利人与广电播出机构之间的协作堵点,构建了权责对等、互利共赢的版权合作新机制,为全国广电行业版权合规体系建设树立了实践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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