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就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服务法案》作出的行政处罚作出正式回应。此次裁决针对阿里巴巴(9988)旗下跨境零售平台速卖通,涉案金额达5.5亿欧元,折合港币约49亿元。
官方表态指出,中方对欧方此次监管行动持有明确异议。发言人强调,部分外部监管举措实质是以合规审查为名构建数字贸易壁垒,通过带有倾向性的执法标准干预中国电商主体在欧洲市场的合法运营。中方呼吁欧洲相关机构审慎行使裁量权,避免将法规条款的弹性空间转化为针对特定国家企业的限制工具,确保市场规则执行的透明度与对等性。
在后续应对策略方面,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将提供全方位指导,协助相关市场主体通过法定渠道申诉与抗辩。同时,中方承诺将动用各类合规保障机制,切实筑牢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防护网,依法维护公平的国际经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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