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管税务优惠拟扩容 自营交易商暂无缘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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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近日回应传媒查询时明确,自营交易业务因不符合《税务条例》中'基金'的定义,其酬金将无法纳入拟议的免税范围。此前有消息称香港考虑将部分自营交易机构纳入税制改革,但官方表态已划清界限。

此次税制调整的核心是《2026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该草案建议扩大附带权益优惠税制,并优化分发安排,如扩大'相联者'涵盖范围、允许合资格雇员通过其他实体收取权益。当局透露,已有本地及海外多家基金经理公司考虑借此落户或扩充在港业务,草案正由立法会审议,若通过可追溯至2025/26课税年度生效。

从行业视角看,税务优惠是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竞争的关键杠杆,香港此举旨在巩固其领先地位,但需在政策细节上平衡各方利益,确保优惠真正惠及符合资格的基金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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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香港此次税务优惠调整主要针对哪些机构?
主要针对符合资格的基金经理公司及其雇员,通过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获得的附带权益可享税务优惠,但自营交易商被排除在外。
自营交易业务为何无法享受免税待遇?
因为自营交易以自有资金买卖资产,不符合《税务条例》中'基金'的定义,因此相关酬金不属免税范围。
该税务优惠措施何时可能生效?
若草案获立法会通过,相关措施可追溯至2025/26课税年度生效,税务部门将另行发布行政指引。
标签: 政策 金融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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