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屿山警区昨日(10日)联合交通队与军装巡逻小队,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电单车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共拘捕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69岁的本地居民及19岁的外籍人士。涉案的两辆电动可移动工具已被警方扣查,两名嫌疑人均获准保释,并须于10月上旬前往警署报到。
警方指出,被捕人员涉嫌触犯四项罪名,具体包括:驾驶时未持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经登记及未领取牌照的车辆、在没有第三者保险的情况下使用车辆,以及驾驶电单车时未佩戴获认可的防护头盔。警方强调,此类违规行为不仅违反法例,更可能引发致命交通事故,一经定罪,除面临罚款外,还可能被取消驾驶资格。
针对新兴交通工具的管理,警方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并非适合在所有道路使用。由于此类工具与一般汽车、单车及行人混用极易导致意外,因此严禁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随意使用。警方呼吁公众在出行时应保持专注、忍让并严格遵守交通规例,同时建议司机注意车辆保养及路面情况,共同维护道路安全。警方表示将继续针对各类交通违例采取执法行动,以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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