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拍摄禁令再触红线:66岁女律师张昭婷涉5罪获准保释

图片只作辅助表达,并非真实画面,由 AI 生成
资讯来源:互联网公开资料整合

法律界近期再传法庭纪律争议,一名资深女律师因涉嫌在司法场所内违规拍摄及发布影像,正式面临刑事检控。此举不仅挑战法庭秩序,也凸显了法律从业者在遵守程序正义方面的示范责任。司法系统严格限制法庭内记录行为,旨在保障审判独立性与当事人隐私权。

现年66岁的被告张昭婷,身为执业律师,被控五项罪名。其中包括三项违反'禁止在法院处所内作出记录'的规定,以及两项涉及在受保护时段及对象记录并发布未经授权的司法信息。控方指控显示,张昭婷分别于2月12日在湾仔区域法院二楼,以及5月4日在金钟高等法院大楼44号法庭,未经许可故意记录法庭内部情况。

随后,张昭婷通过其Instagram账户'ginachong168'及Facebook账户'涨昭亭',发布了上述未经授权的法庭记录或其复制品。控方指出,她明知或罔顾这些记录属于未经授权的司法资料,仍予以发布。此类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庭规则,可能面临刑罚及行业纪律处分。

案件于1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张昭婷身穿黑色长裙,以英文作答。裁判官张志伟在聆讯后,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释候审,并将案件押后至10月5日进行下一次审理。若罪名成立,她将面临法律制裁及职业生涯的重大危机。

浏览 18018 · 资讯ID: 29702

返回首页

相关问题

张昭婷被控的五项罪名具体包括哪些?
包括三项'禁止在法院处所内作出记录等'罪行,以及两项'记录和发布受保护时段及保护对象属罪行'。
案件目前的保释条件及下次审理日期是什么?
被告获准以1000元保释,案件已押后至10月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
被告被指控在哪些具体地点进行了违规记录?
分别在2月12日的湾仔区域法院二楼,以及5月4日的金钟高等法院大楼44号法庭。
标签: 综合资讯

评论 (0)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