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人口高齡化挑戰並促進居家安老,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於網誌公布,香港長者友善樓宇的「強制性規定」已於本月1日正式生效。此舉標誌著本地在優化長者居住環境方面邁出關鍵一步,政府採取強制規範與鼓勵設計並行的策略,全面推動樓宇適老化改造。
根據屋宇署屋宇測量師何昆諭的說明,新一輪修訂包含16項強制標準。其中,13項針對住宅、商業及商住綜合用途樓宇的公用地方,要求主要入口須安裝自動門、提高通道室內照明亮度及鋪設防滑地面;其餘3項則聚焦私人住宅單位,規定主要入口需加闊門框並降低門檻,浴室及廚房地面亦須具備防滑功能。這些新規適用於生效日後提交圖則或啟動的建築項目。
為減輕業界成本壓力,政府同步推出28項鼓勵性設計指引。發展商若採納相關建議,其相關面積可獲豁免計算上蓋及總樓面面積,不受10%總樓面面積上限限制。此外,當局亦聯同業界推行自願性「長者友善樓宇」認證計劃,透過建議作業範例引導行業提升設施包容性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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