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00元卖脸到艺人IP授权:AI换脸背后的法律红线与资产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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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影视与娱乐领域的深度渗透,面部数据的商业化应用正从概念走向现实。近期,王祖贤将其20至30岁巅峰时期的肖像授权用于AI游戏项目,演员吴启华亦签署了AI电影合约;与此同时,横店群演中出现了以500元价格出售面部数据的现象。这种从顶级明星到基层群演的广泛参与,标志着“数字明星脸”技术已全面进入高频商业应用场景,涵盖AI短剧、数字人直播及虚拟偶像等多个领域。

然而,技术狂欢的背后,法律风险与伦理争议日益凸显。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杜思敏律师明确指出,未经本人同意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直接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关于禁止利用信息技术伪造肖像的规定。此外,人脸作为敏感生物识别信息,其处理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若通过来路不明的一键换脸工具非法收集信息,创作者不仅可能面临侵权追责,甚至可能沦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或协助者。

为应对这一挑战,业内专家建议建立完善的数字人格权授权体系。授权不应是一次性打包的永久让渡,而应拆分为外貌、声音、动作数据、表演风格及AI模型训练权等多个维度,并严格设定期限、地域、用途及再授权权限。在收益分配上,应摒弃一次性买断模式,转而建立持续分成机制,确保数字分身每次参与商业活动时,权利人均能依据使用次数或收益获得回报。在AI降低内容生产门槛、行业进入洗牌期的背景下,坚守知情同意、人格尊严及可追责原则,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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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AI换脸技术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有哪些?
主要风险包括侵犯肖像权和违规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根据《民法典》,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可识别形象即构成侵权,且人脸属于敏感生物识别信息,处理时需取得单独同意。
专家建议如何构建AI肖像权的授权体系?
建议将授权拆分为外貌、声音、动作数据、表演风格、AI模型训练权等多个维度,分别设定权限,避免一次性打包永久授权,以保障权利人的知情同意权。
AI肖像商业化的收益分配应遵循什么原则?
应建立持续分成机制,而非一次性买断。数字分身每参与一次商业活动,权利人均应按使用次数或收益获得分配,以确保长期权益。
标签: AI 北京 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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