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近日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何德军、总经理郑斌、财务总监吴海娟出具警示函,并将此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监管措施源于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涉及对结构件及项目制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的调整。
根据公告,公司对上述业务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由此调减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涉及2156.35万元、4648.88万元和6818.12万元。监管认定此举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第三条第一款,公司及相关高管对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星光农机方面回应称,将组织人员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从监管动态看,财务信息准确性是上市公司信披监管的重点,此类警示函有助于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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