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于8月4日发布消息,对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孟福贵启动了立案审查调查程序。
调查显示,孟福贵在任期间存在多项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其表现包括丧失理想信念、淡漠的组织意识,以及在职务变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私利的情况。此外,他存在收受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的行为,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经营和岗位调动上获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孟福贵被认定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面对其在党纪国法方面的违规行为,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经过研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相关待遇。
此外,其收缴所有违纪违法所得的决定也已做出。同时,涉嫌犯罪的问题将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也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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