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届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北京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这部涵盖九章七十一条的法规草案,旨在通过制度化手段,精准破解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金周转及账款回收等方面的痛点,切实提升相关经营主体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针对长期困扰民营企业的隐性市场壁垒,草案提出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同时,建立专门的投诉受理与回应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在公共资源交易环节,法规明确禁止任何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参与的行为,保障各类主体平等适用支持政策。此外,还鼓励并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地投身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的建设和运营。
要素支持是草案关注的另一重点。北京计划优化金融产品服务,强化融资项目对接,提升资金获取的便利性。通过完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并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力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人才方面,草案提出健全支持体系,畅通职称自主评审渠道,以政策红利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
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同样被纳入法治轨道。草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以及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打造。通过推动跨区域投资、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此外,为帮助企业“走出去”,北京还将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利益保障机制,拓宽国际市场空间。
该条例共设总则、公平竞争、要素支持、创新发展、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及附则等章节,为民营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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